女兒透露父外遇 夫坦言婚外情

2015-09-01

一位父親送女兒到美術夏令營學習畫畫,意外認識在此教學的女老師,女老師在之後還安排女兒到她的住處學畫畫。隔年女兒因為遭父親責備,一氣之下竟寫字條給媽媽,說爸爸和美術老師親親,可能還有上床,妻因此追問丈夫,故丈夫坦承在五年前和老師在旅館、住處多次發生性行為,並寫下自白書,妻因此取這些通姦證據一狀告上法院,指控兩人妨害家庭。但法官認為男子對於發生性關係的次數前後說法有出入,加上女老師說明對方有送花追求她,但兩人沒有性關係,因為事發當時其女兒也僅國小,應當不懂男女交媾,且字條也僅是推測之詞,相姦罪應是要以男女性器官接合最為要件,故因罪證不足判決女老師無罪。

台北徵信通姦蒐證專家論述

我們常說台灣司法有許多的恐龍法官,所以才會導致許多婚外情判決都不夠公正,就如同此案例中的判決審理一樣,因為當事人對於性行為發生次數,前後說法不一,就懷疑證詞不足採信,但許多人對於性行為進行的次數,本來就不一定會記得清楚,更何況當事人都寫下自白書了,理當可作實證,雖然女兒的字條的確是臆測之詞,故才讓整起案件像兒戲被推翻。所以當發現疑似有通姦情況時,尋求徵信社的幫助是最正確的選擇,即便這件通姦案例已事過境遷,委託專業的徵信社一樣能極盡所能為您找出證據,如同台北徵信一樣,最優良的徵信社推薦一定會是台北徵信,可以提供給您最具可信度的徵信社蒐證,讓您免於受通姦男女之氣,還能順利掌握證據,在法庭上輕鬆取得勝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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